时点说明: 本期发布于 2025 年 7 月 4 日,正文保留节目发布时的诉讼进展与分析。出生公民权实体争议的后续发展,见第 06 期文字稿 。
最高法院的程序裁定与出生公民权挑战
2025 年 6 月 27 日,美国最高法院在 Trump v. CASA, Inc. 一案中作出重要裁定。它没有判断特朗普限制出生公民权的行政令是否符合宪法,而是限制了联邦地区法院发布全国性禁令的范围。这是特朗普政府在司法程序上的一次重大胜利。
所谓出生公民权,是指在美国出生并受美国管辖的人,原则上自出生起即获得美国公民身份。特朗普长期反对这一制度。他认为,无合法身份移民的子女即使出生在美国,也不应当然成为美国公民,否则会刺激所谓「生育旅游」或通过生育取得家庭移民利益。
2025 年 1 月 20 日,也就是第二任期上任第一天,特朗普签署行政令《保护美国公民身份的意义与价值》。行政令要求联邦机构不再向两类在美出生者承认公民身份:第一类是出生时母亲非法居留、父亲既非美国公民也非合法永久居民;第二类是出生时母亲仅合法临时居留、父亲同样既非美国公民也非合法永久居民。
这项举措立刻在全美引起反弹。包括 22 个州的司法部长、移民权益团体和个人原告在联邦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政策。马里兰州、马萨诸塞州和华盛顿州等地的联邦法官先后发布禁令,阻止政府在诉讼期间执行行政令。法官们认为,该政策很可能违反宪法第十四修正案,因此在案件审理期间不应生效。
特朗普政府请求最高法院介入,但采用了一项精心设计的策略:它没有直接要求最高法院判断行政令是否合宪,而是主张下级法院无权对所有不属于案件当事人的人提供救济。换言之,联邦地区法院的禁令不应超过解决具体争议所必需的范围。
最高法院在 2025 年 5 月就全国性禁令问题举行辩论,最终以 6 比 3 支持特朗普政府。多数意见认为,普遍适用于所有人的全国性禁令很可能超出联邦法院传统衡平权力;下级法院只能在向具体原告提供「完整救济」所必要的范围内发布禁令。最高法院要求下级法院按照这一标准重新审查既有禁令,并让裁定暂缓 30 天生效。
巴雷特大法官在多数意见中警告,「帝国式司法权力」可能破坏权力分立。她的核心观点是:政府当然有义务遵守法律,但这并不意味着法院拥有无限权力,可以在任何案件中对政府实施全面监督。法院必须解决摆在面前的具体争议,而不能以纠正行政违法为由让自己超越权限。
索托马约尔大法官代表自由派大法官发表强烈反对意见。在她看来,总统以行政令挑战宪法明确保障的权利,多数派却只关注法院的救济权限,没有直面政策本身的违宪性。她认为,在影响全国公民身份的案件中,全国性禁令是必要且适当的救济,否则同一宪法权利可能因地域和诉讼身份而出现差异。
最高法院的裁定并不等于行政令可以立即在其余州全面生效,更不意味着出生公民权已经被终止。案件被发回下级法院后,禁令究竟可以覆盖多大范围,仍取决于州、个人和组织原告获得「完整救济」需要什么,也取决于后续集体诉讼如何推进。可以确定的是,最高法院给了联邦政府程序上的胜利,同时留下了巨大的宪法不确定性。
特朗普称这一裁定是「宪法和法治的巨大胜利」。支持者认为,它纠正了下级法院以一纸命令冻结全国政策的做法,让民选总统不再轻易受到单一法官的全面制约。批评者则认为,裁定可能纵容行政部门在宪法问题悬而未决时局部推行政策,使司法审查变得更慢、更零碎。
围绕出生公民权的法律攻防战远未结束。最高法院移除了一种程序性障碍,却没有回答最根本的问题:总统能否通过行政令改变第十四修正案延续一个多世纪的解释?
第十四修正案与出生公民权
要理解出生公民权争议,必须回到第十四修正案的历史背景。1865 年南北战争结束,奴隶制被废除,但南方各州很快通过「黑色法典」,继续剥夺黑人基本权利。国会中的激进共和派认识到,只有在宪法层面明确黑人公民身份和平等权利,才能阻止南方各州以立法恢复种族等级。
这一时期通过的第十三、十四和十五修正案被合称为「重建修正案」:第十三修正案废除奴隶制;第十四修正案规定公民身份、正当程序和平等保护;第十五修正案保障公民的投票权不因种族、肤色或曾为奴隶而被剥夺。
第十四修正案在通过过程中遭遇巨大阻力。安德鲁·约翰逊总统试图阻挠国会的重建议程,除田纳西州外的南方各州也一度拒绝批准。国会在 1867 年通过重建法案,以联邦军事管制推动南方重建。1868 年,第十四修正案获得足够州批准,正式成为宪法的一部分。
第十四修正案的公民权条款规定:
所有在美国出生或归化并受其管辖的人,都是美国和他们居住州的公民。
这是美国宪法首次明确界定公民身份。1857 年,最高法院曾在 Dred Scott v. Sandford 案中宣称,非洲裔及其后代无权成为美国公民。第十四修正案直接否定了这项充满种族歧视的判决,确保获得自由的黑人以及此后符合条款条件的在美出生者拥有公民身份。
条款中的「受其管辖」排除了少数特殊情况。传统上,外国外交官在美所生子女不属于美国管辖,因为父母享有外交豁免;敌国军队占领美国领土期间所生子女也不在一般规则之内。修正案通过时,仍维持部族政治关系的原住民也曾被排除,直到 1924 年国会通过《印第安公民权法》,才普遍赋予美国原住民公民身份。
除此之外,第十四修正案没有按照父母的种族或国籍设置一般限制。1866 年《民权法》已经把出生和管辖作为公民身份的核心标准。修正案的起草者在国会辩论中也讨论过外国人的在美出生子女,并没有把普通移民家庭排除在外。
第十四修正案的影响极其深远。它第一次把平等保护写入宪法,并授权国会立法执行修正案。联邦政府从此被赋予保护公民权利的积极角色,联邦与州之间的权力关系也被重新调整。
具体到出生公民权,自 1868 年以来,这项原则逐渐成为美国移民社会的重要基石。无论父母来自欧洲、亚洲还是拉丁美洲,只要孩子在美国出生并受美国管辖,原则上就从同一个法律起点出发。这使移民后代免于世代处于身份不确定状态。
当然,围绕出生公民权的争论从未完全消失。批评者担心制度会被「生育旅游」利用,也主张第十四修正案通过时没有面对现代意义上的无证移民问题。支持者则强调,条款文字、普通法传统和长期司法实践都没有把普通无证移民的在美出生子女排除在外。正是在这样的历史与现实背景下,特朗普试图通过行政令改变制度,才引发如此强烈的宪法争议。
黄金德案确立的原则
第十四修正案生效后,法院通过多个判例解释出生公民权。其中最重要的是 1898 年的 United States v. Wong Kim Ark,也就是合众国诉黄金德案。
黄金德出生于 1873 年的旧金山,父母是来自中国的移民。当时《排华法案》已严格限制华人移民和归化。黄金德曾前往中国探亲,1895 年返回美国时被海关拒绝入境。政府声称,他的父母是清朝臣民,因此他不应取得美国国籍。黄金德则主张,自己出生于美国,并且自出生起就受美国法律管辖,不能因为父母国籍而被排除在第十四修正案之外。
1898 年,美国最高法院以 6 比 2 支持黄金德。多数意见认为,美国沿袭英国普通法的属地主义传统:凡出生在美国并受美国法律约束的人,原则上自出生即为公民。黄金德的父母虽然不能归化为美国公民,但在美国有固定居所、受美国法律约束,也不属于外交官或敌国占领军,因此黄金德完全符合公民权条款。
黄金德案澄清了宪法的适用范围。第十四修正案不仅保护华人移民的子女,也保护其他外国移民的在美出生子女。只要不属于外交豁免、敌军占领等狭窄例外,公民身份就不能因父母来自何处而被否认。
这项判决在美国历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它保障了当时备受歧视的华裔和其他亚裔美国人的公民权利,也为后来数以百万计的移民后代确认了身份。在黄金德案之前,部分州法院已经承认在美出生华人的公民权;但直到最高法院作出判决,出生公民权才得到明确的联邦宪法背书。
其他案件也进一步阐明了第十四修正案的边界。1884 年的 Elk v. Wilkins 涉及一名出生于部族社会的原住民。最高法院当时认为,他出生时并不完全受美国政治管辖,因此不会仅因后来离开部族而自动取得公民身份。这个历史上的特殊排除最终由 1924 年国会立法解决。
1982 年的 Plyler v. Doe 讨论的不是公民身份,而是无证移民子女的公立教育权。最高法院裁定,各州不得拒绝向这些儿童提供公共教育,因为第十四修正案的平等保护条款适用于州管辖范围内的「任何人」。这项判决至少表明,无合法身份者及其子女同样处于美国法律的管辖之下。
自黄金德案以来,美国法律界的主流理解一直是:凡在美国出生且不属于少数特殊例外者,原则上自动成为美国公民。正因为这一共识延续了一个多世纪,特朗普政府试图通过行政手段改变它,才会引起如此巨大的震动。
属地主义与属人主义
出生公民权争议,归根结底涉及两种国籍原则的碰撞:属地主义和属人主义。
属地主义也叫「出生地法则」,强调一个人出生在一国领土内即可取得该国身份;属人主义也叫「血统法则」,根据父母国籍或血缘关系决定子女身份。美国法律沿袭英国普通法,长期以属地主义为基础,第十四修正案则把这一传统写入宪法。
现实中,大多数国家都混合使用两种原则,只是侧重点不同。美国以出生地法则为主,但排除外交官和敌国占领军子女;一些传统上偏重血统的国家,也逐步为本国出生的第二代移民提供取得国籍的途径。
属地主义倾向于为出生在同一领土的人提供平等法律起点,强调身份认定的客观性;属人主义更强调国家与血缘、文化或父母身份的联系,也可能让部分长期生活在一国的人从出生起就处于权利不完整的状态。
特朗普行政令要求父母至少有一方是美国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才承认相关在美出生子女的公民身份,代表美国制度向属人主义方向的一次明显转变。政府的法律论证强调第十四修正案中的「受其管辖」,并引用黄金德案对父母在美固定居所的描述,试图把公民权限制在与美国具有更稳定政治联系的家庭。
许多宪法学者反驳说,第十四修正案并没有「永久居留」这样的文字,黄金德案也没有把公民权限定为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者的子女。黄金德的父母当时甚至不具备归化资格,最高法院仍然承认他自出生起就是美国公民。这恰恰说明,父母能否成为公民,与子女是否因出生取得公民身份,是两个不同问题。
全国性禁令之后的宪政影响
最高法院 6 月 27 日的裁定回避了出生公民权的实体问题,却改变了司法救济的规则。它限制联邦地区法院通过全国性禁令阻止联邦政策的能力,在三权分立框架下,一定程度上强化了行政权相对于基层司法权的地位。
过去几年,无论是特朗普政府的移民政策,还是此前政府的行政措施,都曾遭遇联邦地区法院的全国性禁令。支持者认为,这些禁令能防止违法政策在全国造成不可挽回的伤害,是司法制约行政的必要工具;反对者则批评,全国性禁令把过大权力交给单一法官,容易造成司法过度干预行政,也会鼓励当事人选择最有利的法院提起诉讼。
短期来看,裁定给特朗普政府带来时间和战术优势。但它也可能造成救济范围的地区差异:同一行政令在不同当事人、不同地区面前可能处于不同状态,联邦政策的统一性因此受到挑战。
更重要的是,程序问题无法永远绕开实体问题。节目发布时,出生公民权案件仍在下级法院推进,外界普遍预期最高法院终有一天必须直接解释第十四修正案中的「受其管辖」。如果法院支持行政令,就意味着重写延续一个多世纪的宪法理解;如果法院判定行政令违法,则是对出生公民权传统的重申。
全国性禁令受到限制后,原告也会调整诉讼策略。集体诉讼、多个州组成的诉讼联盟,以及针对具体受影响群体的广泛救济,都会变得更加重要。国会也可能重新讨论下级法院禁令权的边界。
无论如何,这项裁定标志着司法与行政的博弈进入新阶段:联邦法官更难以通过单一案件全面冻结总统政策,而一项存在严重违宪争议的政策,也可能在最终裁判前形成复杂、碎片化的适用状态。
在美国民主制度下,宪法原则总是在现实政治与司法裁判的拉锯中不断磨砺。出生公民权作为第十四修正案留下的重要遗产,关系到美国如何定义公民平等与国家认同。对这一条款的每一次重新审视,都是对《独立宣言》中「人人生而平等」信条的一次考验。
本期关键人物
- 唐纳德·特朗普:试图通过行政令挑战美国出生公民权原则。
- 黄锦堂与黄金德:黄金德案背后的华人家庭,其身份争议促成最高法院确认出生公民权。
- 何瑞斯·格雷:在黄金德案中撰写多数意见的大法官。
- 约翰·罗伯茨:在全国性禁令问题上代表最高法院多数意见。
本期关键案件与概念
- 美国诉黄金德案:1898 年最高法院确认在美国出生且受其管辖者享有公民权的标志性判例。
- 第十四修正案:出生公民权的宪法文本基础。
- 属地主义与属人主义:分别以出生地和血统决定国籍的两种原则。
- 全国性禁令:联邦地区法院在全国范围内阻止政府政策执行的救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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