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 6 月 30 日,美国最高法院针对出生公民权问题,发布了最终的实质性判决。9 位大法官以 6:3 的比例,彻底推翻了特朗普政府的《第 14160 号行政令》,进一步稳固了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所确立的出生公民权。这份判决,足以载入美国宪法史册。
去年,最高法院也曾就同一件事作出裁决。但那是一次程序性裁决,从结果上看有利于特朗普政府;而今年这份判决,则恰恰相反,是对行政令本身的实质性否定。这一年多的时间里,从行政令的签署,到全国性禁令之争,再到集体诉讼的绝地反击,最后到最高法院的终局对决,整个过程跌宕起伏。今天这篇文章,我想把这段故事从头到尾、仔仔细细地讲一遍。
起点:一纸推翻百年宪法原则的行政令
我们先回到整件事情的起点。
2025 年 1 月 20 日,特朗普在他第 2 个任期的第 1 天,签署了《第 14160 号行政令》,全名叫"保护美国公民身份的意义与价值"。名字很堂皇,但它要推翻的,是一项超过 100 年、被许多人视为立国之本的宪法原则——出生公民权。这项原则保障的是:所有在美国出生的婴儿,无论父母是什么身份,都能自动成为美国公民。特朗普的行政令要求所有联邦机构停止这项授权,不再向某些在美国出生的婴儿自动授予公民身份。
具体是哪些婴儿?范围非常广。它不光涵盖了非法移民的孩子,就连那些合法但只是短期居留的人——比如持学生签证、工作签证、旅游签证的人——他们的孩子,也通通不再自动成为美国公民。
给一个数据,让大家有个直观概念:如果这个行政令真的落地生效,每年大概有 25 万新生儿会受到影响。其中约 15 万来自无证移民家庭,约 10 万来自合法但短期居留的家庭。
行政令一签署,整个美国社会立刻炸开了锅。民主党执政的那些州——像马萨诸塞、华盛顿、马里兰、新罕布什尔——再加上各种移民权益组织,几乎连夜就提起了诉讼。多个联邦地区法院的法官也迅速发出了临时禁令。
CASA 案:全国性禁令这把"利器"被折断
所谓临时禁令,是一项旨在保护案件原告的临时措施。各地联邦法院认为,特朗普取消出生公民权的行政令,实质上侵害了原告的宪法权利,所以在案件获得最终判决之前,临时性地禁止这项行政令。
但问题就出在,这些临时禁令不仅限于案件的原告,而是扩展到了全国范围。特朗普政府死死咬住这个焦点,直接把案子推到了最高法院。他们的核心诉求很聪明:不去讨论行政令到底违不违宪,而是挑战"全国性禁令"这个司法工具本身的合法性。
2025 年 6 月 27 日,最高法院以 6:3 作出裁决,由巴雷特大法官撰写多数意见。这份意见的核心逻辑是:联邦法院能提供的救济,自古以来就严格限于诉讼当事人本人,不存在什么惠及全国的"普遍性救济"。她提出了一个概念,叫 “完全救济原则”——法院禁令的范围,只要能够给原告本人提供完全救济就够了,多一分都不行。
换句话说,如果一位怀孕的母亲作为原告起诉,法院只需要禁止政府对她自己的孩子实施这个行政令,就已经给她提供了"完全救济"。你把禁令扩大到全国所有其他的母亲,并不会让这位原告妈妈的救济变得更"完全"。
于是最高法院的结论是:解除那些全国范围的禁令,只保留对原告本人的保护。
这个判决的直接后果,是各州之间出现了严重的司法执行差异。一个婴儿,出生在新泽西这种原告州,和出生在得克萨斯这种没有参与诉讼的州,他面临的公民身份认定机制会完全不一样。对于一个统一的联邦宪法权利来说,这是不可思议的——你不可能因为出生在不同的州,有的自动成为美国人,有的就不是。
集体诉讼:绝地反击
这种司法上的撕裂,迫使原告方作了一个关键性的战略转向——集体诉讼。
就在最高法院作出 CASA 裁决的当天,ACLU(美国公民自由联盟)立刻又提起了新的诉讼,并且明确申请将其作为全国性集体诉讼来审理。
这个操作非常巧妙。因为巴雷特大法官在多数意见里其实已经暗示了:虽然"普遍性禁令"这条路被封死了,但如果你能满足集体诉讼的严格条件——人数众多、法律问题共通、代表性充分——那你依然可以寻求覆盖全国的救济。
于是在2025年7月10日,新罕布什尔州的一位联邦法官批准了集体诉讼的初步认证,把所有在2025年2月19日之后出生、受行政令影响的婴儿和他们的父母划为一个阶层,重新发布了临时禁令。这一招,在千钧一发之际弥合了各州之间的差异,阻止了行政令实质生效,也为最终的违宪审查铺平了道路。
判决前移审与那场历史性的口头辩论
2025 年下半年,这场官司经历了一系列程序性的拉锯。到 2025 年 12 月,最高法院做了一个罕见的决定:它批准了 “判决前移审”——跳过巡回上诉法院,直接把案子提到了最高法院。
这在最高法院是相当少见的操作。它意味着,9 位大法官认为这个案子太重要了,等不了正常的上诉流程,必须现在就出手。
2026年4月1日,最高法院举行了口头辩论。这里有一个历史性的细节值得多说两句:特朗普总统本人亲自出席了这场口头辩论。这是美国历史上第1次有在任总统亲自旁听最高法院的口头辩论,这个画面本身就极有象征意义。
辩论中,代表政府的副总检察长约翰·索尔试图重写公民权条款的历史。他的核心论证是:人们长期以来都误读了第十四修正案。修正案里那句 “受其管辖”,绝不仅仅是地理意义上的管辖,而是要求父母与美国之间建立一种永久性的、排他性的效忠关系,或者说合法的属地住所。按照这个逻辑,非法滞留者和短期签证持有者,因为并没有切断对本国的效忠,所以他们的孩子就不应该自动成为美国公民。
而原告方的律师塞西莉亚·王,回应得非常直接。她说,行政令不仅与宪法的文本相冲突,更是对 100 多年来既定解释和先例的公然违背。
2个小时的辩论激烈到什么程度呢?我看了流出的庭审记录,大法官们的问题密如雨下,几乎不给律师喘气的机会。你能真切地感觉到,这件案子的分量。
终局:6比3的胜利,5比4的隐忧
现在,让我们进入整件事最核心的部分。
2026 年 6 月 30 日,最高法院作出最终判决。先看投票情况:表面上,法院以 6:3 的票数推翻了第14160号行政令,宣告了特朗普政府的最终失败。但在认定行政令 “是否违宪” 这个核心问题上,多数其实只有 5票,仅仅1票的优势。这意味着,大法官们之间存在着非常激烈的分歧。
这个 6:3 与 5:4 之间的微妙落差,正是这份判决最值得玩味的地方,后面我会详细拆解。

罗伯茨多数意见:3根历史支柱
我们先来仔细读一读首席大法官罗伯茨撰写的多数意见。我认为,这是近年来罗伯茨写得最好的判决书之一,逻辑非常清晰,把政府的论点拆得干干净净。他建立了3根历史支柱。
第 1 根支柱:英国普通法的属地主义
罗伯茨带着我们穿越回几百年前的英国。他引用了英国历史上一个非常著名的案子——卡尔文案。这个案子确立了一个原则:
出生在主权者领土之内的儿童,自然而然地对这个主权者负有"效忠",并受其保护,不管这个孩子的父母在这片领土上的存在有多么"短暂和不确定"。
罗伯茨说,美国的建国一代深受英国普通法的影响,尤其是首席大法官马歇尔的论述:主权国家对其领土内的一切,拥有 “完全且彻底的权力”。无论你以什么身份进入美国,只要你人现在身处美国领土,你就必须遵守美国法律,受美国法院和警察的管辖。这种管辖只有一个极其狭窄的例外:只有像外国驻美大使的子女、或者敌对占领军的子女这些享有治外法权的人,才不受美国管辖。你在美国生了个孩子,你在地理上、在领土上,就是受美国管辖的——你逃不掉。
第 2 根支柱:对斯科特案的彻底否定
1857 年那个臭名昭著的斯科特案,最高法院当时裁定黑人不是公民。那个判决的逻辑基础,是把公民身份建立在 “血缘” 上,而不是 “土地” 上。
罗伯茨在判决书中明确指出,内战后通过的《重建法案》和随后的第十四修正案,根本目的就是为了彻底废除这种基于血统和种族的排斥性标准。你再把血缘拿出来说事,就等于否定了第十四修正案存在的理由。
第 3 根支柱:重申黄金德案
黄金德是出生在旧金山的一个华人劳工的儿子,他的父母因为当时的《排华法案》,永远不能归化为美国公民。但最高法院在 1898 年明确裁定:他在美国出生,他就是美国公民,跟父母的移民身份没有关系。
特朗普政府在这里做了一个非常狡猾的辩护。他们说,黄金德的父母当时在美国是有 “永久住所” 的,所以这个先例不适用于非法滞留或者持短期签证的人。
罗伯茨怎么回应的?他把当年的历史档案翻了出来,结论是:1898 年的最高法院,从来没有把"永久住所"作为出生公民权的前提条件。这个词根本就不在那份判决书的核心逻辑里。
然后罗伯茨说了一句我特别喜欢的话。他说,第14160号行政令里用了大量修饰性的词汇——什么"母亲"“父亲"“合法"“暂时”——这些词在宪法的公民权条款里一个都没有,原因很简单:它们毫无关系。
杰克逊协同意见:反阶级、反从属的重启
说完罗伯茨,我们来看杰克逊大法官的协同意见。她是拜登提名的最年轻的大法官,也是最高法院的进步派。她这份协同意见,我个人认为是整份判决书里最有思想深度的一块。
杰克逊提出了一个概念——她把重建时期的宪法修正案称为美国国家的 “反阶级、反从属的重启”。她说,如果你把第十四修正案仅仅理解为"对奴隶制这个特殊罪恶的补救措施”,你就完全低估了它。它的目标要大得多——它要彻底消除在这个国家内部制造永久性二等阶层的任何可能性。
她发出了一个非常强烈的警告:如果你允许行政部门依据父母的身份和血统来剥夺特定儿童的出生公民权,你就会在美国国内制造出一个永久性的、被边缘化的二等公民阶层。而这,恰恰是第十四修正案旨在永久消除的社会毒瘤。
这段话非常有力。因为它把这个问题从枯燥的宪法解释学辩论中拉了出来,放到了一个更宏大的社会学与政治哲学的维度上——“谁是美国人"这个问题的背后,其实是一个国家如何定义自己、如何对待弱势群体的问题。
卡瓦诺埋下的那颗定时炸弹
现在我们来说卡瓦诺大法官。
卡瓦诺投了推翻行政令的票,这一票让最终的推翻比例变成了6比3。但当我读到他写的"协同并部分异议"意见时,我真的倒吸了一口凉气。因为他在里面埋了一颗巨大的定时炸弹。
他强调2件事。
第1,他认为特朗普的行政令违反的是成文法,而不是宪法。他指的成文法是《移民与国籍法》——这部法律已经用成文法的形式,编纂了广泛的属地主义公民权规则。所以行政令与现行法律冲突,该推翻。
第2——这才是关键——他紧接着说:第十四修正案本身,并不禁止国会通过立法来限制出生公民权。也就是说,国会完全可以在不违反宪法的情况下,通过一部新的法律,取消非法移民和短期居留者子女的出生公民权。
卡瓦诺的意思是:虽然总统不能自己说了算,但只要走国会这条路,就可以合法地废止出生公民权。这个权利本身不是宪法保护的,你可以通过国会立法把它拿走。
这等于是给保守派画了一张路线图。
而且,因为卡瓦诺拒绝加入罗伯茨的多数意见,导致在认定行政令本身是否违宪这个根本问题上,票数变成了 5:3:1:
- 认为违宪的5人:罗伯茨、索托马约尔、卡根、巴雷特、杰克逊;
- 认为不违宪的3人:托马斯、阿利托、戈萨奇;
- 卡瓦诺:只认成文法违反,在宪法问题上弃权。
这意味着,支撑"出生公民权是宪法权利"这个结论的,只有5位大法官。只要其中任何一位在未来几年离任、并被保守派替换,这个脆弱的多数立刻就会翻盘成5比4。
从人口结构上看,索托马约尔今年已经70多岁,罗伯茨也70了。如果特朗普在剩余任期内再获得一次提名机会,这个脆弱的多数就会在瞬间崩溃。到那个时候,出生公民权就不再是宪法保障的权利了。
对于自由派来说,这不是一场已经打赢的战争,这只是一块暂时守住的阵地。
公允地听一听保守派的3份异议
作为一篇尽量负责任的评论,我也必须把保守派的少数声音讲清楚,而且要以一种尽量公允的方式来呈现。因为这3位大法官的论点,同样建立在非常严肃、自成体系的宪法理论基础之上。
首先是托马斯大法官,一位极其坚定、且非常勤奋的原意主义者。他在这个案子里独自写了 91 页 的异议意见。他的核心论点是:你们都误读了第十四修正案里那句"受其管辖”。1866 年国会起草修正案时,“受其管辖"的含义不是多数派所理解的那种简单的地理领土管辖,而是要求一种完全的、排他的政治效忠。他说,在 19 世纪的常识里,公民不是一个偶然经过某片领土的人,而是扎根于此、把这个地方当成永久家园、在战争来临时愿意为之战斗的人。短期访客、外国留学生、偷渡者——他们对母国的政治效忠并没有切断,他们的子女凭什么自动成为美国公民?托马斯还引用了《重建法案》的具体条文,那个条文在界定公民时,明确把"受任何外国权力管辖的人"排除在外。他说,这充分证明当年的立法者从来没打算把公民权授予那些还没放弃外国效忠的临时外侨。
我可以不同意托马斯的结论,但我不得不承认他的论述是扎实的。91页的意见里援引了大量19世纪的国会辩论记录、当时的法律词典、政治哲学著作。它给未来任何试图从原意主义路径挑战出生公民权的人,提供了非常充分的弹药。
接下来是阿利托大法官,他写了一份独立的反对意见,焦点非常具体:生育旅游。他给了一组数据:每年大概有2万多名外籍孕妇,专门拿着旅游签证飞到美国来生孩子,就是为了让孩子拿一本美国护照。阿利托说,多数派的判决会极大激励这种行为,而这是对宪法起草者初衷的彻底背离。他还提到了双重国籍的问题:如果婴儿出生后就自动获得父母母国的国籍,那他对美国的"排他性效忠"又在哪里?
最后是戈萨奇大法官,他的反对角度更加技术化,是从程序上提出质疑的。他说,原告提起的是"表面违宪挑战”,而按照美国宪法的诉讼标准,表面违宪挑战想要成功,你必须证明这个法令在所有情形下都是违宪的。戈萨奇说,就算行政令在一些情况下违宪——比如对无证移民在美长期生活的情况——但它能不能合法地适用于那些纯粹持旅游签证、在美国待2个星期就走的人的孩子?如果能,那表面违宪挑战就不应该全面推翻这个行政令。他还批评多数派过度依赖英国普通法传统,认为美国的立国精神对公民身份有自己独特的理解,不能简单地把英国的属地主义搬来当成美国宪法的解释。
这不是终点,而是中场休息
聊到这里,我想说一句可能不太中听的话:虽然 6 月 30 日的判决被很多人欢呼为"胜利”,但在我看来,这更像是中场休息。战火只是从司法战场,转移到了另外2个战场。
第 1 个战场:行政层面的边缘打击。
判决出来后,特朗普在 Truth Social 上暴跳如雷,说这是"国家灾难"。但他身边人反应更快。前边境事务官员汤姆·霍曼立刻放话:既然宪法这条路最高法院不给走,那我们就用行政手段"加倍、3倍"地打击生育旅游。怎么打击?比如建议国务院在签证申请表里强制加上怀孕状况审查,孕妇要额外申报;比如严苛限制孕妇入境;甚至有人提出,要限制那些在美国出生后拿了公民身份的孩子,日后为海外亲属申请绿卡的"链式移民"配额。这些做法不涉及宪法层面的争论,但效果是一样的——它会让生育旅游这件事变得非常困难。
第 2 个战场:立法。
这才是卡瓦诺那颗定时炸弹的真正意义。判决下来后,特朗普迅速转换调门,说国会"今天就应该开始"通过立法来废除出生公民权。他强调,这条路不需要 2/3 的国会多数和 3/4 州的批准——那是宪法修正案的路——你们只需要普通立法。参议院的迈克·李、众议院的布赖恩·巴宾这些保守派议员已经动了起来,他们推动的出生公民权法案,直接的修改目标就是《移民与国籍法》里那条公民权定义。
但这里有一个很有趣的法律困境。正如很多宪法学者指出的:最高法院 9 位大法官里,已经有5位明确说了,出生公民权是第十四修正案保障的宪法权利。如果国会通过一部普通法律来修改它,一旦这部法律再次打到最高法院,这 5 位多数派大概率还是会裁定它违宪。
所以从纯法律的角度说,卡瓦诺画的那条路其实是个死胡同——至少在最高法院大法官构成不变的情况下,走不通。但它真正的作用在于:它告诉保守派,你们的敌人不是宪法本身,而是最高法院里的这5个人。只要换掉一个,一切皆有可能。
这就把出生公民权这项宪法权利,变成了一个最高法院大法官的人事任免问题。
2条交错的线索
到这里,我想做一个小小的总结。把这一系列案子放在一起,你其实能看到2条线索在交错。
第1条线索是司法权力的边界。 CASA 案告诉我们,一个联邦地区法官的权力正在被重新定义——以前他可以一张禁令覆盖全国,以后不行了。要寻求广泛救济,你必须走更复杂的集体诉讼程序。这个门槛的抬高不是偶然的,它是最高法院保守派多数精心设计的结果——它让单个法官阻止总统行政令的能力,显著下降了。
第2条线索是公民身份的本质。 终局判决的多数意见,守住了 1866 年确立的属地主义原则,没有让这个国家回到用血统定义的时代。但那个悬在每个人头顶的、脆弱的5票多数,无时无刻不在提醒我们:这个共识有多么脆弱。
我在写这篇文章的时候,反复想到杰克逊大法官在协同意见里写的那段话。她说,第十四修正案的真正目标,是要杜绝在美国社会内部制造一个永久性的二等公民阶层。而如果你允许用父母的移民身份来给孩子划线,你就等于是在这个国家的泥土里,埋下了那根线。
今天,那根线被暂时拔掉了。但它能不能被重新种回去,取决于未来的每一个政治选择、每一次司法任命,以及每一个美国人对这个问题的回答:
在这片土地上出生的孩子,到底因为什么,成为了美国人?
